小方6年前进入本市某汽车4S店工作,之前小方从未请过病假,合同期限至今年10月底。“十一”长假期间,小方在家不小心摔伤了脚踝,就诊后医生开具证明建议其休息2个月。
请问:今年10月底合同期满时,单位能否同小方终止劳动关系?
分析:不可以;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四十五条规定,劳动合同期满,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,在规定医疗期内的,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。小方的劳动合同虽在今年10月底到期,但到期时其正处于治疗休息的状态,医疗期未满,故单位无法立即与其终止劳动关系。待小方病假结束恢复正常状态后,单位若无续签意愿的,可以与其终止劳动关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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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析:不可以;
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四十五条规定,劳动合同期满,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,在规定医疗期内的,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。小方的劳动合同虽在今年10月底到期,但到期时其正处于治疗休息的状态,医疗期未满,故单位无法立即与其终止劳动关系。待小方病假结束恢复正常状态后,单位若无续签意愿的,可以与其终止劳动关系。